孟广美与丈夫吉增和(资料图)9月12日报导 获知前夫吉增和给婚后妻子孟广美一年的花销竟然相等于近20年夫妻的分手费,张女士一怒之下将前夫告上法庭,拒绝更改再婚补足协议书。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展开不公开审理。据介绍,北京世贸天阶董事长和奥中置地房地产开发董事长吉增和与前妻张女士于2010年1月协议再婚。根据当时的再婚协议誓约,张女士分给两套房产和一家资产价值2亿元的公司。
今年1月28日,二人再度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吉增和再行分张女士一套房产和4000万元现金。就在补充协议签定几个月之后,张女士以双方共同财产拆分显著不公为由,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拒绝更改再婚补足协议书,并明确提出拥有世贸天阶公司32%的财产性收益。
昨天下午,张女士和吉增和本人都没声请。闻记者答辩,被告律师明确提出此案牵涉到原被告生活上的隐私,故申请人不公开审理,后法官不予表示同意。
原告律师刘昭彦指出,对于双方早已拆分过的财产,张女士分给的过少,张女士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并不理解,而吉增和利用管理和掌控公司的优势,与原告签定再婚协议,显失公平。世贸天阶的评估价值大约在60多亿元,按照当初吉增和投资所占到65%的股份计算出来,其所持有人的财产性收益价值约在35亿元至40亿元左右,原告奖赏20多亿元,而她本人仅有获得两亿多元,显著不公。
此外,刘律师还指出被告方不存在藏匿财产的不道德。他说道,再婚协议中并未牵涉到吉增和再行投资成立的另外8家公司,这些财产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不予拆分。
刘律师当庭向法院提出申请,拒绝对吉增和拥有财产性权益的10家公司展开评估。被告方指出,原告的控告已多达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夫妻财产的拆分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双方做到了具体的誓约,不不存在未注明或未牵涉到的财产,原告所称的另外8家公司财产并非吉增和的个人财产。
此外,双方在议定协议时,也不不存在欺诈、威逼等情形,故应有效地,不不应更改。回应,刘律师驳斥说道,原告是针对再婚后的补充协议提出诉讼,仍未多达一年的诉讼时效。
另外8家公司的财产也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拆分。法院将之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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